根据《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做好高分子科学系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直博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
二、院系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院系成立由主管本科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导师、辅导员、纪检委员等组成的院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院系推免生和直博生的推荐工作。
推荐工作小组名单:
何军坡(组长)、丁建东、汪长春、卢红斌、朱莹、于晶莹、张志芹
三、推荐条件
1、推免生推荐基本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或教务处网站《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申报推免生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学生一经自主报名并被确定为推荐名单,不得提出放弃,否则学校有权记录或通报其失信行为。
四、推荐办法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业情况、德育情况等综合能力评价。
2、本系推荐名额15人(不含专项计划推免生)。有效候选人最高不超过推荐人数的1.5倍。
3、获得拟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在系内布告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系将拟推荐名单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学校相关主管部门。
五、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1、9月15日前,将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名单,以及系推免生推荐办法报教务处备案,并在系网站和布告栏公示10天。
2、9月18日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包括专项计划),向本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提交申请材料(即《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草表)》和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以及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等资料)。
3、9月20日前,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确定本系拟推荐名单(包括专项计划)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符合字段要求的电子版数据,并将《复旦大学201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登记表(草表)》和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送交教务处审核、归档。
4、9月22日前,学校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本校推荐名单。
5、9月24日前,教务处向研究生院移交全校推免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符合字段要求的电子版数据。研究生院负责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6、9月25日-10月8日,列入本校推荐公示名单的推免生,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推免期间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系教务办公室:65642862 光华楼东主楼515室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