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201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基础研究领域项目指南现已正式发布,为进一步做好此次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1. “连续支持”专题:
(1) 符合本年度重点支持方向。
(2) 申请人的条件:申请人学术造诣较高,研究团队优秀稳定,前期科研积累深厚。前期需获得过上海市科委基础研究重大重点项目资助,或者973(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首席,国家杰青,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等。
(3) 限项要求:每条重点支持方向,同一法人单位限报三项。
2. “应用基础”专题中“纳米研究”方向:
(1) 申报“纳米研究”方向的申请人,若有市科委基础研究重大重点项目或纳米专项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申请不予受理。
(2) “纳米研究”方向,同一法人单位限报六项,“能源纳米材料”、“纳米生物与医药”、“纳米材料与结构中的基础问题”三条分条目,同一法人单位限报三项。
3. 资助强度与执行期限
(1) 资助强度:40~60万/项;
(2) 执行期限:3年,2014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4. 要求提交单位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电话:
何晓君63875151-665、陈红光(纳米研究方向)64101616-223、
蒯本君23112530、董潋滟23112524
邮件地址:pm@cae-shc.gov.cn
上海市科委基础研究处
上海市科委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中心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