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农业磋商组织合作研究项目征集指南
发布时间:2014-02-26
各院系、各单位: 基金委于近日公布了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农业磋商组织合作研究项目征集指南,详情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国际农业磋商组织合作研究项目 | 项目分类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 学科分类 | 参见基金委网页通知 | 指南情况 | 参见基金委网页通知 | 申请条件 |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 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科学基金项目; 3. 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 限项规定 |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包括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请本项目; 2. 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3. 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 项目类型 | 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 | 资助情况 | 2014年的合作研究项目数为10-12项,资助经费为每项200-300万元,实施周期为5年(2015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资助经费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 | 截止时间 | 2014年4月15日 | 填报方式 | ISIS系统在线填报 | 提交要求 | 申请材料纸质2份 |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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