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13〕6号)精神,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已经展开,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
1. 我单位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如我校有3个以上项目申报,学校择优推荐。
2. 如果要申报,请在2013年10月10日前与科技处联系,争取申报名额。
3.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4.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科技处和申报人共同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可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联系人:王华滔
联系电话:021-65642768
E-mail: chengguo@fudan.edu.cn
科技处成果办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