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11月7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复旦大学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暂行)》,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我系研究生待遇,提升我系在研究生招生中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工作,现制定我系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最低标准,请所有研究生导师参考执行。
一、研究生津贴发放标准
(一)学校津贴标准:
根据学校文件,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构成。其中学校发放的津贴主要包括生活津贴及奖学金,具体如下:(单位:万元/生、年)
培养类型 | 生活津贴 | 奖学金 | 合计 | 学费 | |
三年制 博士生 | 2014级后学生 | 2万* | 1万 | 3万 | 1万 |
老生 | 1.8万 | 0.25万 | 2.05万 | 无 | |
三年制 硕士生 | 2014级后学生 | 0.6万 | 0.8万 | 1.4万 | 0.8万 |
老生 | 0.6万 | 0.2万 | 0.8万 | 无 |
2014级后 直博生 | 生活津贴 | 奖学金 | 优秀博士候选人 奖学金 | 平均合计 | 学费 |
第一年 | 1.2万 | 0.8万 | 1.8万/1.4万 | 2.8万 | 0.8万 |
第二年 | 1.2万 | 0.8万 |
| 2.8万 | 0.8万 |
第三年 | 2万* | 1万 |
| 3万 | 1万 |
第四年 | 2万* | 1万 |
| 3万 | 1万 |
第五年 | 2万* | 1万 |
| 3万 | 1万 |
*博士生2万的生活津贴中有0.8万元为我系导师出资。
(二)导师发放助研津贴的最低标准由我系统一规定,建议通过助研津贴的发放保证博士生达到每生每学年2.4万元,硕士生达到每生每学年1.2万元。(从2017年9月开始,学校给博士生发放的生活津贴标准由2万增加至2.3万。我系通过学校生活津贴和导师助研津贴的发放,应保证博士生达到每生每学年2.7万元。)
具体如下:(单位:万元/生、年)
培养类型 | 学校发放津贴 (按扣除学费计算) | 导师发放最低助研津贴 | |
三年制 博士生 | 2014级后学生 | 2万 | 0.4万 |
老生 | 2.05万 | 0.35万 | |
三年制 硕士生 | 2014级后学生 | 0.6万 | 0.6万 |
老生 | 0.8万 | 0.4万 | |
五年制直博生 | 2万 | 0.4万 |
二、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说明
1、学生获得助研津贴的前提是,学生要在课题组认真学习和努力工作,满足实验室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
2、学生超过正常修业年限仍需按学期缴纳学费,仅有该届博士研究生人数的10%的学生可以继续享受学校奖助政策,由学校发放生活津贴和奖学金。剩余延期学生由导师发放助研津贴,标准不得低于2.7万/年。
3、导师助研津贴由各导师自行发放,发放金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鼓励导师实际发放的津贴高于院系标准,用以奖励优秀学生。
4、若学校出台有关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新政策,我系将按照新政策对助研标准进行再调整。
5、本方案经2015年3月16日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后,自2015年3月17日起执行,2017年6月16日党政联席会修订,向全系导师和研究生公布,并接受相关监督。
高分子科学系
2017年6月16日